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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路上有哪些“陷阱”,这份《求职防止“被套路”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02-14 21:03:06

随着春节的余温逐渐散去,

年后的求职高峰悄然来临。

求职路上的“陷阱”有哪些?

这份《求职防止“被套路”指南》请收好!

助你安全、高效地找到心仪的工作。

常见“陷阱”:

  一、虚假招聘信息陷阱

  小心!某些用人单位正以“高薪”、“轻松”、“低门槛入职”为饵,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将销售员、业务员岗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企图迷惑你的双眼。擦亮眼睛,辨清真伪,别让虚假信息绊住你的求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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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黑中介”套路深

  警惕!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和用工单位勾结,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小时工、学生工(暑期工、实习工)的方式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服务管理费混淆在一起,大肆攫取工价差,甚至采取克扣工资手段限制劳动者离职(尤其是寒暑假工)。远离“黑中介”,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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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证件扣押风险大

  注意!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为由,扣押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证件。这种情况非常危险,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你的居民身份证进行违法活动。保护好自己的证件,拒绝扣押,让求职之路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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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劳动合同陷阱需警惕

  警醒!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个别用人单位可能会设下重重陷阱。签订的书面合同缺失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而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或合同内包含“霸王条款”,要求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细读合同,拒绝不公,让每一份努力都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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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试用期陷阱要防范

  小心!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保持警惕,谨防落入“假试用,真使用”的陷阱,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防止“被套路”指南:

  一、甄别网招信息

  求职者在通过互联网渠道求职时,应选择正规的招聘网站和企业官网进行投递简历。应聘前可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或企查查等工具了解企业是否正规注册、公司地址、是否有过劳动纠纷等。仔细查看网络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是否明确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基本信息。对于招聘信息过于简单、夸大其词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尽量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情况。


  二、识别并避开非法中介

  广大求职者在求职时务必核查中介资质,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正规职业中介机构,识别非法中介,警惕非法用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劳动报酬结构,避免与服务管理费混淆,并签订书面协议。保持与用工单位、中介机构的沟通,警惕异常要求,留存工资条等证据,遇克扣工资立即维权。


  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求职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并自行留存一份。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核实清楚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拒绝签订非法“小时工”“临时工”等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警惕收费陷阱

  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求职者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如必须交费则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五、保护个人隐私

  应聘时还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简历中避免填写过于敏感的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对要求提供大量隐私信息的招聘方保持警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留他人居民身份证,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温馨提示:在此,惠州人社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对于任何看似不寻常或过于诱人的招聘信息、面试要求等,都要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如果不幸遭遇求职骗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招聘平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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