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社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2021年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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