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人社函〔2022〕14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的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国有企业2022年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22〕13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有关意见函.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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