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人社函〔2023〕15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扎实推进“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落实落细各项举措。要加大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力度,以欠薪风险为重点,通过“送法暖企”等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摸排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对存在劳动用工风险隐患的企业,一企一策,分类化解;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持续关注,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复发;要支持和引导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推动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协调协商机制;要用活用好惠企惠民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引导职工理性维权,统筹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要积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要落实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重大节日实行“零报告”。2023年12月11日前,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将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市人社局联系人:刘建林 联系电话:2789352 市总工会联系人:谢晓露 联系电话:2892535 市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朱静文 联系电话:2850099 市工商联联系人:黄丽晖 联系电话:2892636
附件1: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4号).pdf 附件2:惠州市“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docx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总工会 惠州市企业联合会/惠州市企业家协会 惠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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