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20〕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我局梳理形成了《惠州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结合日常普法、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和年度核验等活动或事项,加大对《指引》和规范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规范和整治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中,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对照《指引》依法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区)要大力推行《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方签订《被派遣劳动者薪酬知情书》,营造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被派遣劳动者理性维权的良好用工环境。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区)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参照《劳务派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处理)一览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加大力度查实一批、立案一批、处罚一批劳务派遣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劳动关系科、执法监督(信访)科反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劳动关系科张育琴,2789348;执法监督(信访)科丁钻,2789360。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点击下载】惠州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引.pdf 附件1: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docx 附件2: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示范文本).doc 附件3:被派遣劳动者薪酬知情书.docx 附件4:劳务派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处理)一览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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