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桑园镇星空杂技团:
本委于2024年3月18日依法受理申请人黄培坰诉被申请人吴桥县桑园镇星空杂技团劳动争议案件(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240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4日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7900元;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2月24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600元。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于2024年6月6日做出缺席裁决,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黄培坰的全部仲裁请求。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24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或复印送达回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附楼1楼本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书记员,电话:0752-2789367。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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