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自2020年9月1日始,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业务按规定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直接受理此两项业务。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有关公告。各评委会联系地址、电话请参阅我局公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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