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关于报送高级职称补贴发放凭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17:33:02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

  2018年起,我局依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惠市委发电〔20163号)的文件精神,对20168以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申报并获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多次发放一次性补贴5000

  为了保障该项补贴能够切实落实到申报人员手中,并做好资金发放的审计监管工作,现要求自20168以来已收到我局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县区、单位于20211020日前将所有(其中201812月发放一次;20193月、11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20207月、12月各发放一次,20217月、9月各发放一次)申报人员资金发放的原始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逾期不报者,将停止以后年份的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今后,请各县区、各单位发放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补贴后,及时将资金发放的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我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204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

  联系人:闫官英

  联系电话:289070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