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申请我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现将惠州市拟发放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五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电话:2789372。
附件:惠州市拟发放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五批公示名单.xlsx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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