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人社函〔2023〕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0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调整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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