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编号:惠市社保养老决字〔2025〕1号 王华: 您好。经核查,姓名:王华,社会保障号码:3404031957*****2,于 2014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25784.24元,大写 贰万伍仟柒佰捌拾肆元贰角肆分。 2025年 1月 19日,我局向您依法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退回,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直接从您在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后续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月抵扣人民币2000.00 元,大写 贰仟元整 ,抵扣 12 个月,第13个月抵扣1784.24元,自本决定书生效起13个月扣完。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周小姐;电话:0752-278922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3楼。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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