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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送达公告(林宇瀚)
发布时间:2025-03-31 18:20:06

林宇瀚:

  我局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作出《退款通知书》(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通知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待遇人民币774元。我局以邮寄的方式将《退款通知书》(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送至你的住址,但因电话号码有误无法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附件:《退款通知书》(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5年3月26日


退款通知书

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

参保人

  姓名:林宇瀚,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4415********150202

  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竹园路8号中洲天御2期11栋1802房

  银行账户:6230***********5667,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参保人林宇瀚从2022年6月10日起,由我局按月支付失业补助金待遇,经核实参保人于2022年7月在惠州深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就业。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二)经核实属于重新就业情绪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多发错发待遇。”之规定。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失业待遇合计774元退回到我局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请您提供本人工、农、中、建、邮储银行等省内银行账号,存入足额金额,待我局划拨,或将多领待遇退还到我局以下账户:

  账户户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2008020629200011381

  开户银行:工行惠州富力国际中心支行

  需存入金额:774元

  备注:退回林宇瀚多领失业待遇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温辛河

  联系电话:0752-3278371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二楼自然人厅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5年2月25日


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林宇瀚(身份证4415********150202)

送达内容

惠仲社保失业退字〔2025〕2号

送达人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签收人

__________2025年 月 日

  备注:签收后请将本回执单提交或邮寄给我局

  说明:本回执邮寄地址为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二楼自然人厅;联系电话:0752-3278371,邮编516000)。


  附件: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送达公告(林宇瀚).pdf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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