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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0-13 17:51:34

  经核查,白红平等11人,(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存在违规多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我单位于2025年7月7日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附件名单人员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108501516010001320

  开户银行:广发行惠州文华路支行

  附言:XXX(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向小姐 电话:0752-216900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9号惠城社保分局工伤股

  

  附件:人员名单.xlsx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工伤待遇核发股

202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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