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红平等9人: 我单位于 2025年11月14日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您(们)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您(们)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依法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以下简称“催告书”),请您(们)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由于您(们)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至您(们)本人签收,且无法取得您(们)的其他联系方式将催告书送达您(们)方,故我单位现依法向您(们)公告送达催告书。 请您(们)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并注明待遇享受人姓名及退回待遇项目。接收退还多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108501516010001320 开户银行:广发行惠州文华路支行 附言:XXX(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联系人: 杨小姐 电话: 0752-2169007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9号惠城社保分局稽核股
附件:白红平等9人人员公告信息明细表.pdf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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