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的精神,惠州市德康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德康医院经综合评估及市局审核,符合纳入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的条件,拟将其确定为惠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七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工伤待遇核发股反映,联系人:黄超裕,电话:0752-3278370。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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