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人社发〔2021〕25号)规定,结合全市近三年来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惠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了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现将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申报指南公布如下,欢迎全市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踊跃申报。
一、2025年度惠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等方面);
(二)非煤矿山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包括预防起重伤害、机械伤害、水灾、地压灾害等事故,落实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及个人防护装备使用,严格执行法规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三)交通运输行业及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预防培训;
(四)机械制造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包括严格设备防护,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安全培训及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定期排查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隐患;
(五)职业病防治领域,主要涉及尘肺、职业性噪声聋、化学中毒等的工伤预防培训;
(六)工矿商贸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强化机械电气防护,严控高处坠落、有限空间及火灾爆炸风险,落实防尘降噪、化学毒物防护,加强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要求
1、列入计划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周期为不超过1自然年;
2、行业协会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为20万元/个;
3、大中型企业面向本企业开展的,最高预算金额为2万元/个,此类项目的总体预算金额为4万元;
4、编制费用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按照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惠财行〔2017〕59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但不得列支住宿费。
(三)申报程序
惠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意向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根据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选择一个工伤预防项目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等有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如实填写《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申报。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5、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证明资料;
6、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7、证明机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材料;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绩效目标
1、培训项目采取线下培训方式为主,其中行业协会开展的项目需上门对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开展现场互动与持续性培训,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2、大中型企业直接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90%,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3、工伤事故发生率指上一个自然年度内或项目实施期间,用人单位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条件。请有意申报的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把握申报条件,熟知申报程序和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
(二)认真进行筹划。请有意申报的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针对公布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认真进行研究和筹划。惠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将组织工伤预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项目。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把握时间节点。请有意申报的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于2025年6月1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申报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一楼工伤保险科,联系人:彭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752-2789383,2789366。
附件:1.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
2.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