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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伪造材料、挂靠参保等方式违规补缴,损人害己!
发布时间:2023-02-06 16:52:53

  社会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社会保障,但总有些人把它当成“唐僧肉”,千方百计利用伪造证明材料、挂靠参保等方式违规参保补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得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没有劳动关系的补缴如挂靠参保补缴、虚构参保条件参保补缴的均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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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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