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规定,现将核定邬小东等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及工作年限结果进行公示。 邬小东,男,身份证号:442501******9,1969年09月出生,1986年12月参工,于1988年03月至2000年6月在惠州市东江制药厂从事制药工,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36号“抗精神病药制剂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李金龙,男,身份证号:442526******1,1967年7月出生,1987年11月参工,于1992年05月至2003年03月在博罗县洲际化工有限公司(原博罗县磷肥厂)从事硫酸制造工,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36号“硫酸制造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陈国明,男,身份证号:440225******1,1969年9月出生,1988年8月参工,于1988年08月至1999年11月在广东省梅田矿务局从事通风技术员,符合《煤炭工业部劳动工资司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井下工”,属于井下高温工种。 范志敏,男,身份证号:432828******X,1969年2月出生,1988年11月参工,于1988年11月至1999年10月在广东省梅田矿务局从事采煤工,符合《煤炭工业部劳动工资司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井下工”,属于井下高温工种。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电话:278937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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