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规定,现将核定潘伟金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及工作年限结果进行公示。 潘伟金,男,身份证号:441324******6,1970年5月出生,1989年3月参工,于1989年3月至2001年3月在龙门青溪水泥厂从事窑工,符合《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回转窑、立窑看火工”,属于高温工种。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电话:278937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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