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规定,现将核定余长锋等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及工作年限结果进行公示。 余长锋,男,身份证号:441426******X,1970年5月出生,1993年1月参工,于199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惠阳发电厂从事汽机运行值班工,符合《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汽机运行值班工”,属于高温工种。 贾立勇,男,身份证号:413001******2,1970年7月出生,1986年12月参工,于1989年6月至2004年6月在河南省信阳市国营第358厂从事铸造工,符合《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1997〕143号)“铸造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电话:278937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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