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037号)规定,现将核定刘海胜同志从事特殊工种及工作年限结果进行公示。 刘海胜,男,身份证号:360425******1,1969年12月出生,1986年3月参工,于1989年4月至1998年2月在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从事甲胺制造工,符合《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布“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甲胺制造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 公示期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电话:278937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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