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近年来,市人社局调解劳动人事仲裁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努力让老百姓省些跑腿、省些等待、省些无助,通过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方针,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积极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用人单位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发挥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安定。
一、让老百姓少些跑腿。通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采用派驻形式,在各县(区)中心镇和劳资纠纷易发多发的镇街设立派驻仲裁庭,由镇街配备派驻仲裁庭的仲裁员和办案辅助人员,派出仲裁庭以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名义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仲裁服务,真正实现“足不出镇”解决纠纷,在让老百姓少跑腿的同时降低维权成本,目前我市已在12个镇街设立了派驻仲裁庭,落实更多的流动仲裁庭。仲裁机构可以依托企业、园区等场所,每年开展1至3次流动仲裁活动,实现送“庭”上门,进一步让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让老百姓少些等待。为了实现仲裁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让老百姓少一些等待,仲裁科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增加开庭频率,在新增仲裁辅助人员到位情况下,充分发挥兼职仲裁员作用,增加每天开庭频次,利用周末时间安排兼职仲裁员开庭,通过“5+2”的方式加快案件审理,实现案件快审快结,省去了老百姓的等待。 三、让老百姓少些迷茫。对于被拖欠工资、因伤病急需医疗费用,以及欠薪逃匿的群体性争议,全面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制度,开辟了绿色维权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为农民工保“薪”护航,助农民工安“薪”无忧。现在的农民工,遇到上述困难时,再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无助了。让老百姓少些迷茫,就是让我市劳动关系多几分和谐。 总之,“三少四快”就是人社工作的贴心,热心服务就是我们工作的温度。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解仲裁管理科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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