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宣传,确保政策落地实施,现对《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市场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标升级,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行业基础建设已成当务之急。而作为加强行业基础建设举措的重要抓手,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等级评定办法,对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17条,分为适用范围、评定标准、等级设置、申请条件、评定程序、监督管理等6个部分。 (一)适用范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备案),在我市登记注册且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评定标准:分为服务指标和责任标准两部分,共18项,51个评分标准,总分120分。 (三)等级设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设置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其中总分未满80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评定等级;总分80-89分的评定为A级;总分90-99分的评定为AA级;总分100-109分的评定为AAA级;总分110-115分的评定为AAAA级;总分116-120分的评定为AAAAA级。获评AAAAA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获得“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 (四)申请条件:1.符合《办法》适用范围的;2.在我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满2年的;3.承诺自愿参加并遵守《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各项要求;4.此前未获得诚信服务等级的。 (五)评定程序:机构向所属的主管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受理和审核→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定→社会公示和公布结果。 (六)监督管理: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有效期为3年,申请机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被评定诚信服务等级的机构,如果存在不属实的情况,取消评定等级。
【一图读懂】关于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

【政策原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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