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0 15:54:51
政策文件: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出台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23〕23号)。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年8月至10月对《办法》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有关单位反馈修改意见8条,经沟通,其中采纳2条,不采纳4条,部分采纳2条。

  三、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每年面向企业遴选2个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承担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

  四、《办法》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五章共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依据,明确高技能人才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定义、申报对象、遴选目标以及基地主要功能。

  第二章是项目申报与评审。从管理能力、培训能力、师资队伍等方面明确申报条件,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第三章是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并明确建设扶持经费的使用范围。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章是项目产出与评估。从培训体系、示范效应、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等方面明确基地项目的产出内容,明确培训基地综合评估机制。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办法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明确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五、涉及范围

  在惠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六、关键词诠释

  高技能人才: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推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包括市级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扶持经费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七、利企惠民举措

  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经费一次性划拨。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惠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八、新旧政策差异

  自201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惠州市人才双高计划以来,我市组织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对每家基地给予5万元建设扶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原有基地不足以承担培育大量高技能人才的任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工作形成更大力度的支持,新政策加大了建设扶持资金的支持,对每家基地给予20万元建设扶持资金,并结合国家对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申报、建设等要求,对申报范围、条件等作了相应修改。

  九、特色亮点

  (一)《办法》明确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这将大大激发企业申报基地的积极性,促进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更大成效。

  (二)《办法》明确培训基地应形成完备的培训体系、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项目产出,明确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综合评估机制。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两年后,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项目称号,追回已发放的经费。


【一图读懂】《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微信图片_20240103091435.jpg


  【政策原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邮箱:rsjjjjdk@huizhou.gov.cn,监督电话:07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