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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哪些情况下,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予评定诚信服务等级?
发布时间:2023-02-28 14:55:14

  问:哪些情况下,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予评定诚信服务等级?

  答:(一)申请前2年内,未按时参加我市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公示的;

  (二)申请前2年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或者机构的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向我市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申请前2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存在刑事犯罪记录的。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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