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上下班回家路上出意外,到底能不能算工伤? 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个要素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个要素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 第三个要素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工伤保险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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