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答:工伤待遇申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工受伤时、死亡时该人员未参加惠州市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除外);
2.因工受伤时、死亡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的;
3.未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
4.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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