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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3-06-16 10:08:14

  问: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答:工伤待遇申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工受伤时、死亡时该人员未参加惠州市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除外);

  2.因工受伤时、死亡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的;

  3.未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

  4.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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