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加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的义务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时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后,有下列义务: (1)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职工发生工伤时,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根据审核需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5)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6)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必要的护理费,以及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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