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就业见习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增强青年岗位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离校未就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邮箱:rsjjjjdk@huizhou.gov.cn,监督电话:07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