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发布时间:2025-03-24 14:53:21

  问:就业见习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增强青年岗位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离校未就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邮箱:rsjjjjdk@huizhou.gov.cn,监督电话:07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