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吗?
发布时间:2025-06-16 18:37:27

  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吗?

  答: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邮箱:rsjjjjdk@huizhou.gov.cn,监督电话:07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