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劳动权益保障——什么案由适用终局裁决?
发布时间:2026-02-04 17:35:47

  问:什么案由适用终局裁决?

  答:下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适用终局裁决: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