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即日起,我局对我市新业态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时间 抽查对象:我市新业态企业和市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抽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二、抽查方式和比例 本次抽查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全市新业态企业抽查10%、市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抽查20%。 三、抽查内容 (一)新业态企业。检查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以及超时加班等情况。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企业行政许可或者备案事项、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超时加班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说明 被随机抽取检查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检查要求,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企业不配合抽查检查工作的,人社部门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公示。 本次抽查结果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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