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成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受理申请人吴昌云诉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深圳龙成建设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惠市劳人仲案字〔2021〕11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举证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14:30时在本委仲裁庭(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联系人:骆帼烽,电话:0752-2789379。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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