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胜根: 本委于2024年10月18日依法受理申请人李兆群、李兆洪、肖如洪、李根、江桂海、张厚国、陈大楼、彭园生、罗华林、钟家勇、李涛诉被申请人南通粤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卢胜根劳动报酬案件(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696-706号)。因与您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您公告送达答辩举证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1月15日9:30在本委仲裁庭(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开庭审理。请您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沈书记员,电话:0752-2789332。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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