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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17:13:57

  2024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各项工作,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著作,学原著、悟原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6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组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6次,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30余次,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二)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与人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印发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人社系统22项法治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主要负责人主持局党组会、局务会及其他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保险追缴、法律顾问等法治方面工作30余次,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印发实施《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正在起草《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我局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评估,《惠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到期后自动失效,不再修订。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制机构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制机构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研究论证,为涉法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承办复议诉讼业务,对合同、政策文件、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64份。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及省、市配套方案为主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3473户,立案处理欠薪案件343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检查用工企业1103家、劳务派遣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91家,立案查处324宗。组织开展保障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用人单位1079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1份。整治劳务派遣领域“十大突出问题”。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加强骗保案件查处。今年以来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宗,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卷72宗,指出问题,加强整改。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一周一研判机制,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执法、政策法规的局领导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研判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高效履职。一是做好民生实事。建成运营就业驿站34家,实现“家门口”就业。二是扎实推进社保“五通”工程。全市75个镇街、1344个村居平台可办理城乡居保业务,合作银行建设630个网点,为港澳参保人提供社保便捷经办服务2146笔,快速响应企业社保诉求,在视同缴费年限跨省共审互审、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方面进行跨省合作。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涉企综合查一次”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实施非现场执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对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赋予不同诚信等级,树立诚信经营良好导向。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用人单位48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用人单位16家,公布6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四是优化服务方式。落实人社局长千企行工作,开展访企拓岗,累计走访企业113家,拓展招聘岗位2852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919个。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深挖经办服务中的卡点,疏通群众办事堵点。优化鉴定服务,为伤情较重行走不便的职工开展上门鉴定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做好“南粤春暖”系列招聘会,累计组织招聘192场。创建“年初八、惠州号就出发”劳务品牌,将春节返乡人员安全接回惠州。推行社保、税务、医保关联事项集成办,设置联办业务“一窗通办”窗口。推进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好差评系统实现零差评。

  (七)坚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4宗,其中维持决定3宗,正在审理1宗。被提起诉讼案件15宗,其中行政诉讼13宗,民事诉讼2宗,审判机关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4宗,裁定准予撤回起诉1宗,确认违法1宗,正在审理9宗。检察监督案件1宗,检察院不支持当事人的监督申请。对这些案件,我局积极答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12个镇街设立派驻仲裁庭,实现送庭上门。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成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实体化运转。加强劳资领域社会矛盾风险形势研判,对重大欠薪隐患落实“一案一策”。健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开辟绿色维权通道。今年以来全市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842宗,结案率92.56%,调解成功率87.46%。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8件,其中主办件5件,会办件33件,内容涉及促进就业稳岗、加快人才培养、保护劳动权益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办理质量得到代表委员的高度肯定。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工伤保险专项经费进行内部审计,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运用订单式检查,常态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防控和社保基金监督履职评价等方式,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监督。2024年下发检查订单5次,核查疑点数据157条,发现属实疑点数据15条,办结2020年以来未全额收回损失的要情3个。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公开流程,落实分级负责制和“三审三校”制,新增就业驿站、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栏目。全年局网站发布信息1131条,总访问量273万次,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80条(粉丝量约49万人),总阅读量81.8万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已全部办结。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细化普法责任。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二是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园区、村居开展社保政策宣传46场,开展“社保政策下乡行”、“社保服务进万家 万人进万村”宣讲活动,持续增强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理解。三是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对典型欠薪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开展“送法暖企”活动24场。组织劳务派遣规范用工培训14场,发放宣传册近10000份。完成年度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467人。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每日法条、微课等栏目宣传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法律法规。组织工伤预防培训60场,在小红书、抖音账号发布工伤宣传视频3个,图文10篇,运用港惠新天地、市政务服务中心LED大屏、公交车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宣传。四是开展就业、人才政策宣传。组织居家、母婴、养老、医护技能培训8398人次。通过上线行风热线和实地到市城市职业学院等方式,宣讲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五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普法宣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框架协议,选派优秀员额法官任市各技工院校法治副校长。六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举办人社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专题培训,劳动监察员执法培训,工伤保险政策专题讲座暨工伤案件调查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人社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在人社系统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十)对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我们组织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培训,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得到进一步规范。针对指导监督力度不够问题,我们组织了行政复议、诉讼调研督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劳动监察员培训,工伤案件调查培训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程序问题明显减少。针对法治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我们深入开展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等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活动,发布欠薪案件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学习形式比较单一,自主学习抓得不够好。二是法治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受经济形势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社保资格和工伤认定行政争议也已成为行政审判中占比较高的案件类型,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需要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而有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三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有的部门对复议机关、审判机关指出的问题,组织整改不够到位。四是行政执法办案平台运用的不充分,运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进行无纸化办案和非现场执法办案数量有待持续增加。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制约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执法力量。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四)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信访、复议机关抄告、司法建议、投诉举报等渠道,以及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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