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公告(被申请人:惠州市惠城区梦臻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586号)
发布时间:2025-01-08 18:00:42

惠州市惠城区梦臻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12日依法受理申请人王建苹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586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6月到2024年7月4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份至7月4日工资4478.88元。庭审时,申请人明确第1项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6月5日到2024年7月4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明确第2项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工资4478.88元。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缺席裁决,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的工资4478.88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58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或复印送达回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附楼3楼本委办公室。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李书记员,电话:0752-2789349。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邮箱:rsjjjjdk@huizhou.gov.cn,监督电话:075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