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乐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6月18日依法受理申请人简易斌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惠市劳人仲案字〔2026〕281号)。申请人请求事项: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工资3616.6元。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工资差额2916.6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惠市劳人仲案字〔2026〕28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领取《仲裁裁决书》或复印送达回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附楼3楼本委办公室。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付书记员,电话:0752-2789349。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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