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锦时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8月24日依法受理申请人梁柳华诉被申请人一广州风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上海优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上海中南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中山市城锦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五惠州市荣实投资有限公司及你单位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惠市劳人仲案字〔2026〕387号)。因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你单位被拒签收,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举证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11月19日9:00在本委仲裁庭(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电话:0752-2789379。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