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宣传品印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11:06:41

各供应商: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对工伤宣传品印制项目进行采购,现挂网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9ccc900e53c59.proxy.huizho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9ccc900e53c59.proxy.huizho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9ccc900e53c59.proxy.huizhou.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4.2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定点集市中印刷服务的供应商(提供云平台入驻截图)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宣传品印制项目

  2、项目预算总金额:¥99780.00元

  3、项目工期要求:印制样品重新打样确认无误后30天内完成。

  4、宣传品需求明细:

序号

商品类目

采购数量

控制单价

  备注

1

长伞

1200

¥48.5/把


2

纸巾抽纸盒

2100

¥19.8/个


      三、其它要求

  1、 需按照印制要求提供样品确认,接受修改并重新打样,确认无误后再批量印制。

  2、提供的长伞、纸巾抽纸盒材质要环保、耐用、印制字体不易脱落,以及款式要符合工伤宣传。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送货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2、成交价格以选定的供应商定点议价后为准。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五、投标材料及方式

  按照以下材料(样品除外)密封装订5份提供:

  1、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资料,缺少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表(需列明两项内容的单价及两项合计总价)。

  3、样品(无需印制字样,但报价应包含印制服务所需所有费用)。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21日17:30分前将资料送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508室邓小姐处,联系电话:0752-2789621。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 9月13日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2-12333 传真:0752-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2010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719号  网站标识码4413000058 粤ICP备20050955号-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 邮编: 5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