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服务工作,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惠州市民众对社保政策和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知晓度,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社保政策,切实保障好市民的切身利益、减少工伤事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局现就落实视频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总额
项目名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多媒体电梯广告短视频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广告服务 |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多媒体电梯广告短视频宣传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资料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递交资料要求:
现场项目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份1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交)原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交)复印件1份。
(未按上述方式完成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5楼508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2789202
附件: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多媒体电梯广告短视频宣传局内招标文件.docx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