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就业专项资金审计;
2.采购预算:预算10.85万元;
3.采购方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投标供应商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定点集市中审计服务的供应商;
4.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在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价者中标。
三、采购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一)项目服务范围:2021-2022年度管理和发放的就业政策性常规类补贴(共24项,分别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二)审计检查的对象:2021-2022年度管理和发放就业政策性常规类补贴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及县(区)人社部门。
2.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
3.项目其它要求
(一)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及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执行本项目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信息及资料对外泄露。
(二)对2021年至2022年期间管理和发放的就业政策性常规类补贴进行审查验证,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管理、交通、通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11:30点止。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报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02房
投标联系方式:唐先生 电话:0752-287276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