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预算7.2万元(人民币);
3.采购方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1、具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在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价者中标。
三、采购服务需求
在合同期内,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服务类别 | 内容简介 |
安全咨询服务 | 安全管理制度制订 | 根据采购人现有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实际情况,按照网信、公安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相关要求,协助完善单位内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档,提供安全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 |
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系统 | 1、投标供应商应完成信息系统定级报告及定级材料的准备、整理,完成信息系统去惠州市公安局的备案工作。 2、本项目涉及实施和验收测试所需的工具,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所有工具和软件不会产生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纠纷,并保证工具和软件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 3、完成信息系统的差距和验收测评服务,协助和指导采购人对不合规范的系统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要求提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取得惠州市公安局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 4、为确保2024年1月前完成本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工作,合同有效期间投标供应商应指定一名具有中级或以上等级的测评师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驻现场技术服务(测评师驻现场服务时长从合同签订日起至本系统测评工作完成并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止)。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为本项目驻现场服务的测评师缴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测评师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提供视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 |
四、测评准则
(一)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基本原则完成测评工作。
(二)标准化原则:依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进行。
(三)规范化和制度化: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化作风要求所有测评人员,做到纪律严明,按章办事,严守规则,提供高质量的测评技术服务。
(四)保密原则:对在测评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方案以及财务等方面的资料严格保密。
五、测评依据
《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准则》
《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系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
《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公信安[2007]1360 号)
《GB/T 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六、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系统最终取得惠州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时止。
(二)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提交每个测评阶段的测评报告,并按合同要求完成测评工作才予验收。本测评工作的最终验收由甲方相关部门组织。
(三)成果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问题清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等。
七、其他要求
(一)人员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安排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的测评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测评的全程指导工作,同时必须安排2名中级或以上的测评师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测评工作。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测评人员缴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测评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测评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单位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本项目服务人员辞职或解聘;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本项目做测评工作的。
3.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单位撤换任何不称职的测评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项目工作需求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4.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及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否则造成泄密的,中标单位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若后果严重且触犯法律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八、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方式:(1)项目预算金额:¥72,000.00元,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应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保养费、材料费、检测仪器费、工具及物耗费用、项目所列维修配件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上述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到采购人处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项目完成并出具正式测评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收到相应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的款项。采购人不承担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23:59止。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报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楼602室。
投标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0752-287276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