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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综合检查和重点核查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11:06:2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展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综合检查和重点核查工作项目,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综合检查和重点核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完成15-16家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工资内外收入综合检查和重点核查。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于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包括执行工资总额依法监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效挂钩、工资总额计划或工资总额包干管理等政策情况。

  (二)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包括年度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情况;工资列支渠道、发放情况和实际水平等;工资外收入组成部分(如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等由企业缴纳的部分)、列支渠道和实际水平等;企业试行股权、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及实施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收入分配情况;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情况。

  (三)企业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收入确定办法及程序、薪酬构成及水平、业绩考核情况、与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差距等情况。

  (四)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三、项目服务合同期限

  服务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及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调查材料,应整理成册归档,以便采购人调阅。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评审(验收)资料保管和审计等检查工作,对执行本项目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信息及资料对外泄露。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购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管理、交通、通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采购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以最终报价最低确定为服务供应商。

  七、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报价供应商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定点集市中审计服务的供应商;

  (二)要求

  1.报价文件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3.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价供应商将报价文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08室。

  3.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789397。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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